创兴动态创兴所被指定为江西裕乐塑胶制

通告:本所预计三季度乔迁至新址办公(新址位于橙香大道滨江国际1号楼28.29层)

年4月13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根据江西裕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裕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根据法定程序,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指定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裕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在本次破产清算程序中,创兴所必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管理人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是江西省最早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次被指定为江西裕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是近期创兴所在破产清算领域法律服务的又一重要业绩,充分反映创兴所的综合法律服务能力。创兴所将继续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度,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专业和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案件联系人:杨勤德律师

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

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于年创立,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司法服务组织。律所创办二十余年来,先后荣获赣州市优秀和先进律师事务所、江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部分律师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江西省优秀律师、赣州市优秀律师等荣誉,部分律师取得律师行业高级职称,部分律师担任全国青联委员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所现有工作人员60余人,执业律师近50人。忠诚尽职、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使命。创兴律师秉承人民满意为创所理念,用精湛、娴熟的法律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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