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法官,感谢你前期做的大量工作,现在我们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了,被告同意当庭支付赔偿款。”“感谢姜法官细致的普法,这次纠纷让我学到很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以后不仅我本人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我还要教育身边的生意伙伴都尊重知识产权!”4月26日上午,市中院通过“支云”庭审系统,成功化解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系案涉第号ZL.3号“肥皂架(2)”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年底,原告发现被告海安某塑胶企业在阿里巴巴平台销售的肥皂架与其专利近似度高,遂向南通中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海安某塑胶企业停止侵权,并赔偿其损失18万余元。因本案被告也申请了与原告专利近似的外观设计专利,其对原告的侵权指控抵触较大。中院受理案件后,原告希望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尽早兑现权利,被告希望早日了结纠纷、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双方均多次联系法院,希望法院能尽快处理本案。但受疫情影响,原定的开庭日期多次被推迟。
案件承办人、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姜凯在全面了解本案的诉争焦点和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后,提前通过电话、